佛豆拣完就叫人拿去煮了,荷珠闲下来,不免又叽里咕噜地说了番气话。
沈云西在火炉子边低眉思忖了须臾,将经书放在一侧,转身洗了手,在小几上铺平纸张,提笔写字。
荷珠气了一回,凑过来问:“小姐在写什么,你不会真听秦夫人的话抄写佛经吧?”
“不是。”沈云西笔头抵了抵下巴,略略地弯起眼,难得地说起长句来:“我这些日子看了好些话本子,大体都是高官小姐和穷秀才的,实在没意思,我打算自己写故事。正好我们不是有个书铺子吗,印卖也方便。”
荷珠诧异,“小姐想写个什么样的?”
沈云西按住纸上的玉石压尺,“一位姑娘上辈子喜欢儿子,重生后嫁给老子的故事。”
荷珠不禁拔高声音哎了一下,“重生?”
沈云西:“就是死了之后回到过去。”
她一面写,一面慢悠悠地念说:“这个故事的主角姓和,名唤春秋,家在半布巷,和小姐生得纤秀袅娜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性子也是敢爱敢恨。
在离半布巷不远处有个王宅,里面有个王公子,王公子名行,字安之。某年三月,和小姐出府踏青,惊鸿一面,对俊俏的王公子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遂大胆追爱,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和小姐一颗真心,王公子却视若无物。
转眼又过了数载,和小姐病逝家中,不想一闭眼再一睁眼竟回到了五年前……”
沈云西一改平常的少语寡言,耐心地娓娓道来,年轻女儿家的声音脆生生的,本就中听,再合上发展曲折又出乎意料的情节,就更吸引人了。
荷珠来了兴致,竹珍也竖起了耳朵,两人被勾住了心神,一时倒把安国公府那些烦心事尽抛到脑后去了。
有原型在,原主也是当事人之一,记忆深刻,沈云西写得很顺畅,她这可不是抄梗抄袭,她只是做一个现实的搬运工而已。
女主最大的秘密不就是重生吗。她把这个写出来,旁人或许不大信,可秦兰月自己当是心知肚明的。
沈云西本意并不想和女主作对,她很忙的,忙着享受短暂又难得的和平生活,真的抽不出太多空来和女主打机锋。但女主显然不打算井水不犯河水,才一天就好几次支着棍子敲打她。这很烦。
秦兰月既然闲得慌,老挑拨她,那她就礼尚往来,也给女主找点事儿干。
沈云西想了想,又特意在首页写上“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字样。
◎恍惚不似个凡人◎
庭院里又积了层雪,窗边的女贞上一树的琼枝冰叶。
雪从枝头坠落,沈云西也在纸页的落款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在梁京第一才女身边伺候久了,荷珠是认得几个字的,她心头一跳,“小姐,这写书人怎么能落你的真名儿?”
沈云西眨了眨眼,“有什么不对吗,不落我的名字,旁人怎么知道是我写的呢?”他们又怎么顺着她去解开话本子里面的隐喻?
“就是不该叫他们知道是你写的,这于名声实在有碍,外头怕是又要说三道四了。”
沈云西却趴在桌子上说道:“我现在还有名声可言吗?”
这话头一出来,屋里谁也没声儿了。荷珠过了老半天才喃喃说:“所以你就破罐子破摔了?”
沈云西想了一下,唔了声,“无论怎么想,破罐子破摔都比小心翼翼补破罐子痛快吧。”
荷珠笑捂住嘴,乐道:“你要这么说,那倒也是。”
“李姑说午食好了,夫人可要传饭呢?”房门外有女婢打起帘子问,打断了里头的对话。
午饭是早上就安排好的,热辣辣的红汤锅和半个焦脆酥香的炙羊腿,都是火气大味儿也重的,厨房便又自配了一壶清爽的绿豆汤。
这个对沈云西来说相当于架空的朝代也是吃锅子的,但口味都偏向于清淡。今天合玉居的汤锅和梁京传统的不同,是小厨房按照沈云西的说法特调出来的,很费了一番功夫。
有道是无鸡不鲜,无鸭不香,无骨不浓,这份由鸡鸭大骨吊出来的汤,汤色浓白,味香悠长,加入以牛油豆豉并草果沙姜丁香桂皮十几种香料炒制出来的底料,熬成一锅煮沸,内中翻滚的茱萸和辣椒将汤色染得鲜红,在锅中咕噜咕噜的鼓泡,火热得很。
这样的东西,在冬日里即便只看着也觉得暖和,更遑论还有那一股股刺挠人的浓香直往口鼻里钻,勾得院子里的丫头们直咽馋水,无心做事。
沈云西也爱极了这个味儿,说起来她厨艺并不太行,末世那种环境实在没有食材给她挥霍,但所幸她在避难的地下实验室里看过不少书,隔三岔五盯着美食图鉴解馋,因此理论知识相当的丰富,更幸运的是这个世界的食材品种也不少,这一顿由她口上指导,李姑实操出来的饭席获得了大成功。
每天早中晚的饭点就是沈云西最幸福的时刻,她的吃相并不粗鲁,但很专心,一旦动筷子,她的心神就全在桌席上,她很吃得辣,一筷子肉片往锅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