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的小娼妇”之类……
显而易见,原主正在跑。
呵呵,怎么就每回都让自己狼狈奔跑开场?不用怀疑,就是故意的。
不会是系统,是蓝基搞的!特么的,真是狗!
陶然突然就不想配合原主意图继续跑了。
她猛一个回头,直接扑了出去。
她这动作突然且迅猛,后面妇人刚反应过来,腰上已被她拿膝头一顶。
腰间一麻一酸,整个人瞬间如被抽了骨,酸涩充斥全身。
下一秒,陶然已经架住了她的人,夺下了她的棍子,将她推倒在了墙上。
妇人哇哇大叫,全力挣扎。
她力气是大,可此时却是被按得死死的。
无奈脖子被棍抵着,腰部被膝顶着,双手还被压在了身后……
陶然不予理会,把着棍子,迅速接收剧情。
倒是很简单的故事。
发生在一个沿海的小渔村。
原主,王春芳。
村姑一个,年十六。
她和老爹王贵,祖母同住一屋檐。
她娘十年前去世,老爹暂时没再娶,一家三口尚且小日子过得不错。
春芳还有一姑母王翠花,嫁人后住在了邻村。自打三年前姑父得病去世后,这姑母便常常回来娘家,哭诉她的种种不易,一人带儿子的苦。
王贵心疼妹子,常常尽力予以照拂贴补,如此,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条件想要再娶媳妇也就更难了。
谁知,王贵三个月前出海打鱼,结果一去不回。村民都言,他定是出海遇了祸事。否则不可能这么久不回。
王贵消失的第五天,王翠花便带着儿子住进了王家老宅,说是要照顾老娘和侄女。
王贵离开的第十天,王翠花家里的物件铺盖全都搬来了老宅。
半个月过去,王翠花住进了王贵的屋子,且将王贵的东西全都装了箱,并用王贵藏床褥下的银钱置办了些东西。
一个月后,王春芳的屋子已被翠花安排给了儿子,说男孩得自己住。而王春芳只能挤去了老太床上。
当王翠花把王春芳她娘的衣物往外当,将她娘留下不多的几样银首饰往自己身上戴时,春芳终于忍不住开始和翠花闹了起来。首饰是娘留给自己的,更可恶是这姑母没资格跳过自己去处理娘的东西。
王翠花叉腰嚣张,说自己尽情分供她吃喝,替兄长尽孝赡养老母,现在银钱不够,当掉养活全家理所应当。
春芳觉得占着理,可祖母却劝她不能闹。只因王贵没了,这个家现在得靠王翠花撑着,将来还得靠外孙。
而她一个女儿家,以后总要嫁的。家里能为她张罗婚事的,也就只剩了这姑母了。
王春芳只得忍耐。
三个月下来,这王家基本完全成了王翠花的。谁都看得出,她就是要霸占了房产和王贵的遗留。
而她还偷偷为王春芳安排好了亲事。对方是镇上暴发户年近五旬的钱家老爷。春芳过去,是做五姨娘的……
如此,春芳受不了了。这姑母吞了家产,占了房产,还将自己卖给了一个老头?
她去海边找到了正在晒鱼干的姑母,说自己不想嫁,要等爹回来。然而王翠花已经收了钱老爷的银子,自然不能再吐出来。
王春芳与王翠花在海边扭打起来。
王翠花体格强,力气大,直接将春芳按在了海水里。她只想让春芳受些教训,可谁料春芳被拖起来时,却已经咽气。
王翠花不想着看能否救回春芳,反而是害怕人命案子缠身,索性将春芳推进了更深的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