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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1 / 3)

见李俞向这边望来,她又高声道,“梅林先知,求求您和阿黛尔祭司救救我的孩子吧,他被污秽附身了!”

“嗯?”李俞扬了扬眉毛,对母子二人招手道,“过来这边细说。”

最恶毒的诅咒

根据农妇的描述,小男孩得的与其说是一种病,倒不如说是一种诅咒。

他平时大部分时候都是健健康康的,看起来和其他同龄人没有什么不同。

可诅咒一旦发作,整个人就会变得非常难受,咳嗽,胸闷,呼吸困难,喘不上气,有时候还会头痛和腹痛。

农妇带孩子去求过领主,然而领地的草药师看不出小男孩得的是什么病,倒是同村里一个曾在神庙里扫过地的老嬷嬷,说她的孩子可能是被什么污秽给缠上了。

农妇越想越觉得是有理,但是请求银月教会驱逐污秽需要一大笔钱,她出不起这笔钱。

恰好听说李俞要和阿黛尔比试医术,她就带着自己的孩子,连走了三天三夜的路,来绿野碰碰运气。

李俞听后略作沉思,又翻了翻手边那本《全科医生诊疗与处方手册》,点头对那农妇道,“行,你的孩子可以算一个。”

农妇闻言脸上浮现出一抹惊喜之色,这时候也不管李俞是不是异教徒了,拉着儿子不住的道谢。

眼见名额这么快就被分出去一个,人群不由出现了一阵骚乱,同时也愈发积极了,不等李俞开口询问,很多人都已经大声喊出了自己的病症。

李俞随后又走到了一个嗓门儿最大的男人面前,问道,“你刚刚说你哪里痛?”

男人大喜,二话不说直接脱下了自己的靴子给李俞看,只见他的双脚又红又肿,尤其是左脚上,还有一块儿凸起,看起来很是骇人。

男人诉苦道,“我大概一年前得了这种怪病,先是左脚,一开始只是红肿,但是渐渐的就开始变得剧痛难忍,每当发病的时候我连走路都很困难,只能靠家人搀扶,不过一般最长也就半个月,之后会慢慢好转。

“之前肿胀的地方也会消肿,但是最近这病发作的越来越频繁了,而且我的右脚也开始跟着一起疼,现在甚至就连我的手指也会肿胀。”

李俞戴上橡胶手套,轻轻触摸了一下男人的脚背,后者立刻发出一阵惨叫。

李俞又起身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黑石城的屠夫。”男人忍着疼痛回答。

“那你平时一定经常吃肉吧。”

“嗯,我顿顿都吃肉,离开肉就没法活,一般别人找我杀猪都会给我留点肉做酬劳,尤其城里那些贵族,他们不吃猪羊的内脏,都留给我做香肠了。”

“难怪。”

屠夫不知道李俞为什么问他是做什么的,至于吃肉,只要能吃得起大家不都在吃吗?屠夫也不觉得这和自己的怪病有什么关系。

他只是用满是期望的目光望着李俞,同时嘴里不住道,“怎么样,您能选我吗?”

“可以,我正好能治你的病。”李俞道。

屠夫闻言激动的大吼了三声,也没再穿靴子,就在家人的搀扶下,走到了那对儿母子身边。

再然后李俞又通过问询,挑出了一位老人和一个女子。

就在众病人纷纷猜测他最后一个人会选谁的时候,李俞却是随手一指,“就你吧!”

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每个人都张大了嘴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而被选中的人也是满脸的迷茫之色,他先是东张西望了一圈,之后又看了眼自己的身后,这才回过头来,有些不确定道,“你,你在指我吗?”

“没错就是你了。”李俞道。

“可我没病啊!”那人是个佣兵,听说绿野有热闹,特意和同伴一起跑来看的,但是没想到最后自己居然会变成了被人看的热闹。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这么说也不对,我的脚特别臭,不知道这算是病吗?”

他的话也引来了一阵哄堂大笑。

李俞没笑,又问道,“你叫什么。”

“汤姆,他们都管我叫滑稽的汤姆。”佣兵耸了耸肩。

“……”

“滑稽的汤姆。你有这个绰号是因为你很会讲俏皮话,还是因为你年纪轻轻脑袋顶上的头发就快掉完了,已经能看到光秃秃的脑壳了。”

名叫汤姆的佣兵闻言沉默了下来。

颜值这种东西,不管在哪个年代都是爱情最好的敲门砖。

尤其对于汤姆这样出身平凡的普通人来说,然而因为他这个发型,已经导致他好几次和真爱擦身而过了。

有一次他专门挑在冬天和心爱的女人约会,全程都戴着兜帽,两人打情骂俏,眼看感情不断升温都情难自禁了,跑到旅店一脱披风,对面又沉默了。

汤姆当时想死了的心都有了。

别看他平时风趣幽默,笑话一个接着一个,但是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明白他内心深处的苦闷呢。

汤姆用颤抖的声音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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