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个结论截止于1992年总决赛,现在的威尔逊是否是比乔丹更好的球员,路易没有答案。
路易喜欢探究球员的心理,因为天赋人人都有。
可以打进nba的球员,无不是天才。
nba不缺天赋。
将德罗赞、科比、乔丹区分开来的东西,除了外在的可视天赋,还有很多光靠一两场比赛看不出来的不可视天赋。
在某些特别的情况下,拥有更伟大的不可视天赋的球员,往往比更伟大的可视天赋拥有者更能决定比赛胜负。
路易的这个结论,来自职业篮球历史上最经典的最伟大可视天赋拥有者和不可视天赋拥有者的对决——张伯伦与拉塞尔。
无论你要怎么看,只要是一对一,拉塞尔打一百局都不可能从张伯伦手下赢得一局。但篮球比赛的强大总是在五对五的比赛里体现的。
在这种情况下,拉塞尔那些珍贵的不可视天赋:无私、不在意出手次数、不在乎聚光灯给谁、团队、拼每一个球权……这些数据上不可见的因素,是可以感染队友的。
这就是去年为止的威尔逊,比乔丹更好的原因。
他打不过乔丹,但他的球队总是会赢。
乔丹永远无法理解这一点。
在威尔逊与乔丹这场从第一节最后三分钟持续到第二节前两分钟的对决中,乔丹比威尔逊多进2个球。
但实际上开拓者并比尼克斯多得了不止4分,实际上,他们比尼克斯多得到7分。
因为乔丹除了个人表现小压威尔逊,在带动队友的方面也做得更加出色。
路易换下了执着于单打独斗的威尔逊。
这五分钟他只是被乔丹小压,若是以这个状态继续打,就有可能变成大压。若是心态出现问题,贯穿到整场比赛的话,或许会被完爆。
“你也太独了!”米勒说道,“米奇都比你愿意传球!”
威尔逊没有回话。
他现在不会说“我有不传球的特权”这种批话,因为他的表现不如乔丹。
“打不开就传球,米奇就是这样做的,你以前也是这样做的,怎么你现在反而不会了?”米勒问,“你到底怎么了?”
米勒想要寻根问底击穿威尔逊防线,但被路易打断了。
“雷吉,你要是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比赛方式,就在场上给benj示范一下吧。”路易淡淡地说。
闻言,米勒果断起身。
威尔逊下场,尼克斯少了一个可以和乔丹挤兑子的超级巨星,想要顶住开拓者的攻势,需要打得更加团队。
莱利抓住了尼克斯换下威尔逊的时机。
他没有因为乔丹杀红眼就对局势失去了判断,把比赛全权交给球员。
莱利换回了巴克利和萨博尼斯,令他们的内线不再由尼克斯随意支配。
巴克利的防守依然会被尼克斯当漏洞抓,但威尔逊抓巴克利的力度,和其他人不一样。
威尔逊属于可以使用十八般武艺把巴克利的防守打烂的进攻王牌,而尼克斯的其他人则属于有能力抓巴克利的防守漏洞,但是否能奏效也要看实际手感。
手感又是最玄乎的东西,毕竟连勒夫这种人都能在总决赛抢七战的关键回合里锁住全票vp赛季的库里。
好比田渊正浩这种岛国男优战五渣的代表,同样有把各路老师修理得死去活来的片段。
临场状态真的很重要。
路易不看好莱利的变阵。
乔丹状态正佳,有一波带走比赛的势头,现在把巴克利等人换回来,除了分球权,影响他凯瑞比赛的势头之外,有任何用处吗?
路易很快就会明白,莱利为什么会这么做。
这将使他切身体会何为“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乔丹是最强的球员,但对路易这样的控制狂来说,他不希望手下的球员个人意志过于强大,所以乔丹不是他理想中的核心。
这种球员只要打顺了就所向无敌,而且不太在意其他人的感受。
更何况乔丹又是著名的暴君。
等于是尤因和威尔逊负面人格的结合,只是实力足够强,又有团队精神。
乔丹后场运球,路易示意准备夹击。
这种状况下的乔丹,只要有球在手,目标应该只有篮筐,除非遇到了多人防守。
乔丹运球向前时,路易在他的脸上看见了对于杀戮的渴望。
就好像现实版的汉尼拔隔着囚牢说:“曾经有人想调查我,我就着蚕豆和酒,把他的肝脏吃掉了。”
他怎么可能会传球?
乔丹抵达前场,路易坚信他要开启个人进攻模式。
然后,乔丹轻描淡写地把球传给了萨博尼斯。
外线,萨博尼斯无人防守,世界屋脊选择三分投篮。
“唰!”
乔丹拍了拍萨博尼斯的后背,“有手感就多出手,大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