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南风》作者:珩一笑
文案
向楠第一次碰到程如珩时,她汗流浃背,碎发糊在脸上,他闲庭信步,与友人谈笑风生。
第二次,他站在讲台上讲宋词,她坐在下面打游戏。
后来,他跟她说,他的名字出自“君子如珩,羽衣昱耀”。
向楠扭头跟朋友说:“我完了,我爱上他了,我一定要把他追到手。”
我要他念的每一句诗,都幻化成我的名字。
再后来,向楠拖程如珩去操场跑步,指着某处说:“当初,我就是在这里坠入爱河,溺毙身亡的,你要来给我收尸吗?”
程如珩:“……”
–
【小剧场】
向楠趴在篮球场边,被程如珩拎起衣领,“看什么呢?”
“看男大学生打篮球啊。”
“看人还是看球?”
她嬉笑着回头抱他,“男大学生哪有我家程老师好看。”
“趁南风过境,气温回暖,我们来谈恋爱吧。”
出门也可能蓬头垢面的运动系少女x家里有很多书的猫系(?)大学老师
女追男|年龄差7|he
【阅读提示】
1不是师生恋
2女主勇敢追爱,不舔;男主身心洁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业界精英 甜文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向楠,程如珩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与风归去,藏进他的书页里。
立意:勇敢追逐,勇敢去爱
第一阵风
◎今晚夜跑,碰到一个帅哥。◎
《趁南风》
文/珩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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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下旬的晚上,知了歇了气,天气依旧炎热。
空气干而闷,动一下,就像有火从身上滚过。
向楠晚餐是一份拌了虾仁、藜麦、西兰花的沙拉,卫生理所应当归向桐搞。
“你把流里台擦干净,抹布拧干挂回原处,厨房垃圾记得倒掉,不然明天会臭。”
向桐穿着短袖和裤衩,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抬头看她一身装扮,不满地说:“你既然要出门,为什么不自己倒?”
“你吃我的喝我的,帮我倒个垃圾怎么了?”向楠抬起手臂束发,她头发短,扎了个小揪揪在脑后,“你把东西吃完,一起扔了。”
向桐倒回去,眼睛看着手机,“晚点回学校再说。”
向楠抬起脚,毫不留情地踹他一脚,“要是忘了你就等死吧。”
他“嗷”地叫唤,像被踩着尾巴的狗,瞪她,“动不动喊打喊杀的,小心你寡一辈子。”
“要是我寡成老巫婆,你也别想好过。”
她换了鞋,径直甩上门。
向楠搭电梯出了小区。
明景小区建成已有一二十年,不过离祁大近,外面还有一条商业街,餐饮行业火爆,小区内多是在校学生、老师居住,房源炙手可热。
向楠也是前段时间搬过来的,向桐有事没事就会过来蹭吃蹭喝,但租的不大,一室一厅,也没他的房间,他还是得回学校住。
虽然街上飘来的食物香味诱人,但向楠还是毅然决然地、目不转睛地走进祁大。
大学的操场,晚上比白天更热闹。
中央的草坪分两部分,一部分有男生踢球,另一部分,有人拿着麦克风、音响唱歌、弹吉他。塑胶跑道上,男女老少皆有,老至头发花白,少至牙牙学语,跑步的,散步的。
这样的情形,叫向楠分外怀念大学时光。
当年她什么都想学点,足球、篮球、乒乓球,她个子高,运动细胞也发达,操场、球馆,经常能看到她的身影。
篮球场、足球场男生格外多,室友总以为她会在里面找个男朋友,结果都被她混成了兄弟。
向桐诅咒她会寡一辈子,还真不是没可能。
反正在父母眼里,传宗接代的是向桐,女孩子嘛,过得开心就好。
向楠做了十分钟简单的热身,戴上蓝牙耳机,开始跑步。
手机里,播放着快节奏的英文歌,这样她跑起来会更带感,也不会注意外界的噪音。
之所以喜欢跑步,不仅在于出汗的快感,迎风的自由,还有完全放空大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尤其是大学期间,课不多,闲下来就容易东想西想,看着别人那么努力上进,她却那么咸鱼,难免羞愧、焦虑。
跑完步,一身暴汗,灵魂也轻松了。
呼吸之间,她也挺会自我开解的:反正即使她啃老,过得也差不到哪去,何必拼命努力呢?健康快乐不就好了?
换个简单的词形容,就是摆烂。
正因为跑步带来的放松无可替代,这个习惯一直保留到毕业后。
闺蜜周悦然因此说她,别的女生没事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