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洞穿。
很多人,甚至所有人都会死。
但他们应该不会像眼前这些稀烂如泥的可怜尸骸那样,遭到单方面的屠杀。
哪怕干掉一个!
哪怕轰轰烈烈地拼光所有人,哪怕只能拖一名半人马武士陪葬,都算是某种意义上的胜利,都有可能,不,是一定会被大角鼠神看在眼里的吧?
“万一……”
圆骨棒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迟疑道,“万一我们布置了半天,追兵不来冲击我们的营地呢?”
“怎么可能?”
孟超哑然失笑,“相信我,对于我们这样一盘散沙、没头苍蝇般地四散逃跑,追兵比我们更加头疼,就这样三三两两地追杀下去,杀到何年何月是个头呢?
“如有可能的话,追兵也很想一下子发现百名甚至更多逃亡者,一口气将我们消灭干净的吧?
“一旦发现我们的踪迹,追兵只会以为我们是精疲力竭,坐以待毙。
“至于,逃亡者是否有可能凝聚起坚忍不拔的意志,在精心布置的战场上,和他们拼一场玉石俱焚的血战?我想,追兵不可能生出如此‘荒谬’的想法吧?”
的确,虽然黑角城被闹了个天翻地覆。
但氏族武士对鼠民的心理优势,是在数千年的压迫和奴役中,慢慢建立和固化,深深烙印在大脑皮层上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追兵绝对不会相信,胆小如鼠的猎物,竟然敢朝顶盔掼甲的猎人,露出最锋利的獠牙。
“如果我们真有机会,将追兵打痛的话,追兵会不会发起狠来,召集大批援军,死咬着我们不放?”
这个问题,却是一直沉默寡言的老熊皮,拨开了圆骨棒,亲自向孟超询问。
孟超想了想,摇头道:“我觉得不会,如果我们真能打痛追兵,搞不好,他们就会干脆利落地撤退,再也不敢追上来了。”
“怎么可能?”
老熊皮皱眉道,“那可是满腔怒火的血蹄武士,还有他们不敢做的事情?
“不,我们即将面对的,不是所有的血蹄武士,仅仅是血蹄氏族里的半人马武士。”孟超一本正经地纠正。
老熊皮愣住:“这……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不同。”
孟超道,“的确,我们是将黑角城闹了个天翻地覆,但过去千年来,统治黑角城的,究竟是哪几个豪门大族呢?
“血蹄家族和铁皮家族,没错吧?
“以血蹄家族为代表的牛头人,和以铁皮家族为首的野猪人,是整个血蹄氏族中,最强盛的两大族群,他们牢牢掌控着黑角城的大权,也是在这次混乱中,损失最惨重,最有理由愤怒的。
“反观半人马一族,因为崇尚速度,喜欢策马奔腾,并不习惯于城市里面的生活,在黑角城并没有多少知名的半人马豪族和神庙存在,也就没有遭受太大的损失,对于我们的怒火,哪有牛头人和野猪人来得强烈呢?
“身为血蹄大军的先锋,追杀逃亡者是他们责无旁贷的任务。
“在逃亡者的反抗并不强烈,可以大肆杀戮来积累战功的前提下,我相信半人马武士也会恪尽职守的。
“但是,如果我们能把半人马武士打痛、打伤、打残,让他们意识到,我们就是茅坑里的石头,非但又臭又硬,还榨不出半滴油水,就算把我们砸个粉碎,也会折断他们的胳膊,扭伤他们的蹄子,两败俱伤甚至同归于尽。
“而稍有不慎,他们甚至会马失前蹄,令自己和家族的千年英名都毁于一旦。
“如果我们真能向他们传递出如此强烈、清晰、有效的信息,你们觉得,半人马武士一定会穷追不舍,赌上自己的生命和荣耀,傻乎乎地给牛头人和野猪人卖命吗?”
即将流血的黎明
鼠民并不傻。
从某种层面来说,战斗力相对孱弱的他们,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绞尽脑汁,激发出比氏族武士更多的智慧。
而能冲出黑角城,闯进陷空草原的鼠民,更是经过生死筛选的佼佼者。
被孟超一番点拨之后,很多人都恍然大悟。
决定胜负的除了战斗力,还有战斗意志。
就算半人马武士的战斗力,真是他们的十倍以上,但对前者而言,和如疯似魔、拼死血战的后者,玩两败俱伤的游戏,是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
赢了是理所当然,最多满足一下杀戮的快感,不可能从鼠民身上搜到太值钱的战利品,还会消耗大量战争资源和宝贵时间。
输了,却会万劫不复。
和所有高等兽人一样,半人马武士绝不怕死。
倘若对面是黄金氏族的狮虎武士,或者圣光之地的魔法师和守夜人的话,相信半人马武士都会像打了鸡血一样前赴后继,视死如归的。
哪怕他们的血肉之躯,被无比强大的敌人撕得四分五裂。
他们高高飞起的头颅上,肯定也挂着心满意足的微笑。
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