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再给。
这样一来,卖给官府得到的钱,比粮商的收购价多多了,私户就会更倾向于将粮食卖给官府。
而等熬过这一段时间,新一年的粮就会下来,将这部分粮注入市场,发现哄抬不起价格的米商,为了不让囤米白白变陈,也只能选择卖给官府。
因此,新一年的农耕也是重中?之重,民?得移,地不能荒。
袭红蕊准备把迁民?的事,拖到种完地后,还是老规矩,给钱。
燕平六州的百姓不管以前有没有地的,现在都没地了,雇人家种地,当然要给钱了。
种下的粮食,无?主的收归官有,已?经分发下去的,就当作?给迁民?和驻军的甜头。
而在南方,趁这个时间,雇佣迁民?给即将移过来的北民?建安置房,来到南面,无?田也就算了,不能连房子都没得住。
其实给迁民?的安置费,其中?就包括买田的费用?,理论上来说是够买田的。
但问题是理论上说不行,南方现有的田,差不多都开垦兼并完成了,没有事人家肯定不会卖。
而一旦大规模交易田地,肯定会造成田价飙升,就算是朝廷也不可能一下子收购出?安置三十多万人的田。
所?以袭红蕊在想一件事,那就是再推出?一种“雇农保护法”,像“知识产权保护法”用?商人的钱保护技工那样,用?大地主的钱保护无?产雇农。
这次迁民?,调走了大量无?产百姓,肯定会让南方地主发现一件事,那就是劳动力短缺。
一个人可以拥有很多田,但一个人不能耕十亩地。
既然土地兼并问题已?经无?法解决了,那不如?规范雇佣关系,以官府的强制手段,确定雇农的最低保障,让无?产百姓彻底从田地里独立出?来,只按人头收钱税,不收任何?杂税,作?为一个被雇佣的客体,专门贩卖劳动力。
正常情况来说,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不说当地豪强和官府勾结的事,普通百姓也没有勇气反抗主家老爷。
但现在有一个契机,就是大量涌入南方的新劳动力,都是北民?,进入陌生环境,他们会先天排外,连成一片,不会轻易妥协,而现在的南方地主,又实在需要劳动力。
对于那三十多万北民?来说,官府都给他们规定最低劳动保障了,他们傻了才会同意地主的压价。
而对于地主来说,不能让农田荒着,不然少赚钱不说,把地抛荒了也犯法。
而官府作?为第三方机构,绝对不能是偏向地方豪强的,既然如?此,再单设一衙,让他们专门登记无?产雇农的流动、就业、收益和税收情况,直接关系到他们升迁的政绩。
如?果查到地主违反雇农保护法,收到的罚款交给他们,配合集言司和新迁的北民?农会使用?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