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了。
“好吧,看在这个月你生日的份上,原谅你。”说完,她非常自然地在他的唇上印上浅浅一吻。
柔软得不行。
那一瞬间,他只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轰然炸开。
是他之前平静无波的二十五年里都没有过的体验。
但林溪却非常自然,亲完后,她松开他,然后走到了一旁,拿起屋子里的一支口红开始自顾自地涂了起来。
他静静地坐在床上,抿了抿嘴唇,心跳比方才还要加速很多倍。
已经涂好口红的林溪,转过来看着闻陵,无意间发现了他耳尖上的粉意,像是来了兴趣。
“你怎么比我们刚谈恋爱时还要害羞,难道今天我口红的色号有这么好看?”
林溪又对着镜子照了照,复又满意地笑了笑:“好啦,我出去看看林霈齐把牛奶喝完了没有,老公你记得收拾好就出来吃饭啊。”
林溪用眼神示意了下旁边放着的假肢。
然后美美地出去了,似乎还陶醉于自己刚涂的那支口红。
屋子里只剩下闻陵。
他看着旁边放着的那双假肢。
这是他从前最抗拒的东西。
起初,刚出事的时候,曾经有医生建议要不要尝试佩戴假肢,甚至连刘叔也隐晦地建议过。
但都被他回绝了。
如何能让一个当了二十多年天之骄子的人戴上这副假肢呢?
他清晰地记得,那些年流汗的感觉。
在普林斯顿的时候,每年学校都会有运动会,他永远都会被同学推着参加,即使是那些美国的同学,也会清晰地记得那个姓“wen”的中国人篮球打得很厉害。
冬天的时候,他会去滑雪,从高大的山脉上一跃而下。夏天的时候,他能拎着冲浪板,沉默地在海上把一群南美人都甩在身后。
即使没有回国接手生意,在国外投行的那两年,他也是那一批最顶级的操盘手。
直到他失去了膝盖以下的双腿——
属于他的天之骄子的二十五年,就此中断。
没有至亲,没有挚友,没有爱人,最后,连副常人健全的身体,他都没有了。
他还记得,当刘管家瞒着他偷偷第一次把假肢带回家时,他一宿没睡。
最后刘管家推门进来,看着他通红的双眼,长长叹一口气,再也没有提过一句假肢。
……
所以,他真的很想知道,十年后的他,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穿上这副假肢的。
他看向书桌上,那里放着一幅小小的相框,上面是林溪和他坐在沙发上,她眉眼弯弯,笑得治愈,连他的眼里也是温和。他们一起搂着三岁的林霈齐,林霈齐手上搂着一只粉色的小猪佩奇。
是很幸福的一家三口。
他的目光闪烁了下。
门外的林溪出声:“老公,好了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