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闪惹人爱:还是金色比较配我的美貌。
程冕从衣帽间里出来,路过床边,垂眸瞥了一眼。
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金色头像。
他收回目光,状似无异般问:“今天有事?谁大早上发消息?”
“嗯?”
陆昭打字的手停住,手指摩挲着手机壳,观察了一下程冕的脸色。
有之前的乌龙在前,陆昭不确定程冕是不是还介意他和金茂联系。
他模棱两可地回答:“没什么事。就是和从前的同学聊聊。”
程冕点了下头,没有立刻从卧室出去,而是站在镜子前整理了一下领带。
“那位很熟的同学?”他旁敲侧击。
见他没什么特殊表情,陆昭也放下了心,“大学一个专业的,帮过我挺多忙,不过后来他转到导演系了。”
程冕手机响了一下。
他拿出来看了一眼,缓步走出卧室。
即将出门时,黑眸瞥向陆昭,冷不丁道:“应该请他吃顿饭。”
“嗯?”陆昭不懂话题怎么跳到这里。
程冕垂眸,漫不经心解释:“那天的事很不好意思,也感谢他大学照顾你。”
男人语气很微妙。
细听有种宣誓主权的味道。
但陆昭没听出来,觉得不愧是程冕。
不仅不记恨金茂,还要请人吃饭,着实大度。
以至于陆昭有点不好意思。
他摆摆手,替金茂拒绝:“不用吧。我们俩那么熟,用不着搞这些。”
那么熟……
程冕卡了个壳,抿着唇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