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眼不远处的嬴政。
范增会意:“那位就是您在咸阳合作那位贵人吧。气势威严、深不可测,必定是一位位高权重的贵人,此人绝非愿屈居人下之人,却碍于秦朝的户籍制度只能在咸阳做一商贾,实在可惜。”
“若是能将他拉入伙,则我们成大事又多一大才啊。”范增乐呵呵抚摸着胡子道。
赵不息颔首:“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赵公身在咸阳生为秦人,此事还需徐徐图之。”
范增点头赞同。
待到范增走后,嬴政才缓缓走过来,赵不息以为嬴政又要询问自己“吾与范增孰强”,哄人的草稿都已经打好了。
谁知嬴政问的第一句话居然是——
“那个香囊,是单给我一个人的,还是你别的大才都有?”!
赵不息没想到嬴政居然会问这个,她反应了半天才磕磕绊绊道:“是所有人都有……但是你带的这个是我做出来的第一个!”
说着说着赵不息就又理直气壮起来。
“我绣的第一个香囊就给赵公了。”
嬴政扯扯嘴角,指着腰间香囊上的丑鸭子:“第一个?所以给他的香囊上绣的字大气漂亮,给我绣的就是一只丑鸭子?”
“什么丑鸭子,那是玄鸟!”赵不息反驳,心虚道,“玄鸟就是要比字难绣很多啊,我给他们绣的都是字,只给你绣了玄鸟。”
虽说也是因为绣完了第一个赵不息发现自己绣工也就只能绣个字绣不出什么好看图案,所以后面那几个才都改绣了字。
嬴政一向很敏锐,这次也不例外,他轻眯了下眼,“他们?黑石子不愧是远近闻名的大才,手下贤才众多啊~”
就是这个语气赵不息怎么听都觉得阴阳怪气的。
赵不息小声嘀咕:“你肯定是会问自己小孩更喜欢爹还是更喜欢娘的那种小心眼男人……”
“什么?”赵不息的声音很小,嬴政没有听太清。
赵不息看了嬴政一眼,气鼓鼓道:“赵公家中有孩子吗?”
嬴政攥紧了藏在袖子下的手,轻轻垂下了眼睑,面上表情平静:“家中有几个孩子,有儿……有女。”
即便是始皇帝,他也是第一次遇到美救英雄,君臣相得一拍即合,结果最后发现那个“美”是自己亲生女儿这种小说家才会编造的故事中才会发生的事啊!
急!我女儿是不是认出我了?
“那你会不会问你儿子或者女儿他们更喜欢爹还是更喜欢娘?”赵不息是学过纵横家和名家的,精通倒打一耙的本事。
嬴政:“……”
这是谁家的倒霉孩子?
哦,他家的啊,那没事了。
嬴政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
“算了,我们谈些正事吧。”
说起这个赵不息咧嘴一笑,她早就堆了一堆的东西等着她最亲爱的大才赵朴来呢,有些事情不好在信中说,还是亲自说比较好。
“上次赵公走时我曾说等你下次来就告诉你黑石肉多的秘密,现在也该兑现承诺了。”赵不息准备拉着赵朴一起开拓肉猪养殖市场。
肉的价格昂贵,这时候寻常人家是吃不起的,就算在怀县因为养殖的缘故猪肉价格比原先已经低了很多,可依然不是普通黔首能吃得起的。
可咸阳富贵人家多,消费市场大,贵族都偏爱吃肉。从怀县运输活猪过去成本太高了,还不如和赵朴联合在咸阳外开一个大型肉猪养殖场,就近供给。
赵不息带着嬴政往村外的养猪场走,边走还边向嬴政解释:“赵公知道为何匈奴人要比秦人更强壮吗?”
“匈奴人没有秦士卒强壮,几个月前始皇帝还灭了匈奴的两个大部落。”嬴政微微一笑,颇为得意。
嬴政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发兵去抢自己看上的地方,先前是六国,如今是百越和匈奴之地。而秦兵的确也十分凶悍,胜多败少,为嬴政打下了大片的领地。
“我送你的种子就是秦军灭了匈奴部落之后得到的战利品。”
赵不息“哦”了一声,又说:“那是因为和匈奴打仗的都是秦士卒中最精锐的士卒嘛,还有你想想,是不是每次大秦和匈奴的战争都是大秦用数倍的兵力攻打匈奴?”
嬴政不说话了,他在等赵不息,赵不息总是会有一些不同的见解。
“那是因为匈奴吃肉多,他们是游牧民族,以养殖和打猎为生,自小就吃肉。只有多吃肉人才能强壮,大秦之内也是,贵族总是比黔首要高要壮,因为贵族有钱顿顿吃肉,黔首则吃饱都难,当然面有菜色,又矮又瘦了。”
赵不息又列举了例子,“我隔壁的老丈家的大犬生了一窝狗崽,我抱走了一只,剩下的分给了黑石中的普通黔首,可一年之后,我抱走的那只狗崽已经比它的兄弟姐妹们大了一圈,因为我每顿吃不完的肉都会给它,而其他黔首家人都吃不起肉,更别提狗了。”
“犬如此,人也是如此啊。”
嬴政陷入了深思,他迅速在脑中寻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