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文化,但我也知道,有些事是不能带到坟里的,不然阎王爷那都没法交代的,沈铭阳把这个包袱留给了我,但我不能再把它留给我的儿子,所以我就藏起来,等着有一天能有机会当做,什么堂证。”
“妈,呈堂证供。”沈宁在一旁笑了一下。
“对对,我嘴笨,不会说话,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其实这个案子闹得沸沸扬扬的,我早就关注到了,但我害怕啊,我怕他们知道什么风声再找上门来,所以不敢对你们的人透漏一丁点,那次把几个小警察赶出去了,希望您帮忙给他们道个歉,我是胆子小,但沈铭阳都死过一次了,我实在是害怕。”
周时望着这对母子,作为一个普通的单亲妈妈,沈妻能做到这个份上已经相当不容易了,他还怎么忍心苛责呢。
只是光凭一封信,似乎还不够,如果……周时想起来一件事:“按沈铭阳所说,当年的那个印了指纹的口红是给了他去提取的,后来怎么处理了他没说,您有见过吗?”
沈妻马上答道:“当然,他没扔!这老沈心思缜密着呢,今天我来,除了把这封信给您,还有就是想让你们去我家里把东西拿走,当时那个口红和信是放在一起的,但我一直都没动,怕给破坏了,麻烦你们亲自跑一趟吧。”
“不麻烦!”周时顿觉血压又高了。
15 分钟后,周时和小马到达了沈妻的家里。
那管口红位于卧室衣柜最下面的一个抽屉,周时轻轻打开,就看到抽屉中没有任何物品,空荡荡的空间,口红静静地躺在里面,他觉得这个场面,就像静候采撷的宝藏,在沉睡了 15 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小马说:“您这个比喻可不恰当,这哪是宝藏啊,这分明是杀人不见血的刀。”一边说着,一边用戴着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地提起口红,装进了物证袋里。
“别太乐观,15 年了,空气的任何变化,比如湿度、温度,都会影响指纹的保存,一般来讲,物品上指纹可能几天或者几周就消失了,环境合适的话,也不过几个月,我不能保证从管壁上可以提取到接触人的信息。但谭满的指纹是印在口红上的,印记应该比较深,能提取到这个,谭满就可以平反了。”
周时不置可否,不过既然已经拿到这个东西,敲碎李建的心理防线,应该是势在必得了。
这时,小马突然咦了一声,只见她举着物证袋里的口红对着光线目不转睛地盯看。
“发现什么了?”
小马没回答,只说了一句:“回去就知道了。”
小马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几个小时后,结果终于出来了。
口红上印着的指纹,依然清晰可辨,一对比,就是谭满的。
而管壁上,小马成功提取到 3 个人的指纹,一个是唐宛的,另两个,就是李建和王青泽,虽然有些残缺,但在小马的努力下还是比对成功了。
上面没有沈铭阳的指纹,他当时接触口红的时候,一定是做了万全的准备和万分的小心,而且在事后迅速保存了证据。
正常来讲,口红管壁上的指纹,在经手了几个人,又被放置了 15 年,应该很难被检测到了,但在沈家的时候,小马就发现,口红管壁上似乎多了一层东西。拿回实验室仔细查看,果然,口红管壁上竟被贴上了一层薄薄的透明胶带,由于剪切的严丝合缝,所以猛地一看还不太容易被发现。
正是这层胶带,将管壁上的指纹牢牢地粘住,在 15 年后依然清晰,沈铭阳是留了后手的啊!
“真是可惜了, 如果他当年没在王家门口摔那一跤,或者说,如果他爸不是在那个时候得了重病,他就不会被卷进这个是非之中,现在在警队,说不定已经荣誉加身,担当重要职务了。”
自从听完小马的汇报,周时就一直在叹气,沈铭阳的过往和他所做的一切,给了他很大的触动,他的选择无疑是错误的,他明明有更多的机遇,最终一念之差,误入歧途,害人又害己。
见周时这个样子,张立阳在一旁忍不住插嘴:“没什么可惜的,又没有人逼着他选,就算是为了就他爸,那也不是他害人的理由,不过周队,你先看看这个,王青泽什么都交代了,和沈铭阳信里写的基本一致。原本他把什么都推给了李建,真真假假地胡说了一通,把自己摘得挺干净,但我告诉他证据已经找到,他就全撂了。原来还以为他是幕后大佬,却没想到是个草包。”
周时一扫沈铭阳带来的阴郁,兴奋地拍了拍张立阳:“干得不错,李建那边怎么样?”
“不承认,我把口红举到他面前了,也没承认,就三个字,不知道。这家伙才是个硬骨头,真不好啃。”
“我去会一会。”周时起身去了审讯室。
李建见是周时进来,挪动了下身体,重新闭上眼睛,一副打算沉默到底的架势。
周时将沈铭阳的信、唐宛的口红往边上推开,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对着李建晃了晃,然后放到桌上:“这么贵的表,我是第一次见,别说,6 万块钱还挺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