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头戳他脑瓜子:“冬儿,我是真想不明白你怎那么喜欢他?”
他没用力,就像点在叶天冬脑袋上,叶天冬就没拨掉他的手:“喜欢哪有那么多道理,你对李谷好难道不是因为喜欢?”
李谷就是叶玉竹的未婚夫,是同村的小子,跟他们同岁,但因着一个在村头一个在村尾,没有一起长大的情谊,是媒人牵线两人才在一块。
亲是三年前就定下的,只是那会李谷在守孝,推到今年五月成婚。
他唉了声,他与李谷虽说是媒妁之言,但也确实是因为喜欢才心甘情愿嫁,这点上还真没资格说道叶天冬。
叶天冬是他最好的朋友,两人间无话不谈,他知道叶天冬的心思,叶天冬也知道他的秘密,叹了口气说:“我一会就不去了,你一道送过去,钱和篓子明日我再去你家拿。”
李芳茹给的价格是一文钱一斤,虽不高但量多,比起背去镇上卖,不仅没这么辛苦还有保障,今早两人趁着天刚亮就去后山坡挖野菜,每人挖了十来斤,这就有十多文的收入。
“好嘛。”
杜远志依靠在战场养出来的敏锐觉察到沈空青并不喜欢谈论叶天冬可能有心上人这事,至于是不是真的?他也不能保证,只是直觉如此。
他狐疑地看了眼神色如常的沈空青,又很怀疑是否是自己的错觉。
可想起叶天冬的容貌,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换哥儿身上也一样,沈空青要真是恋慕人家也正常。
一个在军营关了五年的糙汉子面对娇滴滴的小竹马,真的很难不动心啊!
只是
杜远志露出同病相怜的表情,拍了拍沈空青的肩,安慰道:“你也别灰心,世上好哥儿多的是,没有冬哥儿有夏哥儿,总会遇上的。”
“???”什么玩意?
沈空青用手肘了他一下:“走了。”
不痛不痒,杜远志用手摸了摸被沈空青肘到的腹部,无声笑了笑,觉得自己猜中了沈空青的心思。
杜远志的家稀松平常,是老旧的泥土房子,村里人家大部分都会把鸡圈和房子建在一块,杜远志家便是,他家大,除了厨房客堂和卧室,还有一间柴房和鸡舍,进了院子,沈空青看到土院墙底下种了一排春丝瓜,瓜藤沿着竹篱笆攀墙而上,长势旺盛,柴房的屋檐下也摆了半墙的干柴还有两捆引火的树杈,旁边的鸡舍更是嘈杂,鸡鸭咕咕嘎嘎地叫。
没什么变化,只有窗户是拿新的纸糊过。
杜远志家房门紧闭,也没听见人声,沈空青问他:“你娘他们不在?”
杜远志把背篓放在屋檐下,回道:“我娘跟我嫂子去山上挖笋了,我大哥去镇上做工,傍晚才回。”他把斗笠挂在墙壁上钉着的木钉上。
杜远志就两兄弟,父亲在他从军前就已过世,是杜母将他们两兄弟拉扯大,好在杜大哥年长杜远志五岁,能帮上杜母不至于让日子太难过,而当年之所以是排行老二的杜远志参军,也是因为杜大哥已经二十多过了年龄。
“进屋坐,我去装酒。”
沈空青知道他的屋,自己走过去推开门。
这间屋子沈空青也熟悉,年少时来过不知多少回,房间的东西不增不减,只有墙角的箱子从五年前的崭新到如今的掉漆。
沈空青想到了自己,对比起来他无疑是幸运的。
落魄、窘困、还有一身病痛才是他们这几个人应该有的东西。
可杜远志不像他,杜母一介女流给不了他太多,大哥又有了自己的小家,能把房间留给他就算不错。
只有他,家里换了青砖房、一应家具也全是新的,甚至连身上这套衣裳都是刚买的。
这全都多亏了爹娘。
作者有话要说:
全书团宠:大青
杜远志:天涯何处无芳草,没有冬哥儿有夏哥儿
冬儿:打人了啊!
抱歉,冬儿野菜挖完还是个恋爱脑
沈空青把带来的零嘴放在杜远志房中那张垫了脚的桌子上。
过了会,杜远志拿着酒壶和酒杯进来。
“这是我哥泡的拐枣酒,酒香带着浆甜略有甘涩,你试试。”杜远志人还没坐下便先倒酒。
沈空青接过来先闻了闻,说道:“太久没喝什么味都忘了。”军营禁酒,便是连打胜仗都不能破例,所以上一次喝酒已经是五年前。
杜远志举起自己的那一杯:“今日喝个痛快。”他又说:“这杯敬生命。”庆祝我们还活着。
沈空青与他碰杯,而后一饮而尽。
杜远志又给两人的酒杯斟满:“还得是这种日子舒坦,每回上战场我的心就悬在喉咙口,真要是死了它也就掉出来了。”
这回是沈空青敬他:“那这杯就敬自由。”这一仗为陈朝争取了二十年的时间,起码这二十年不用再担心起兵戈。
杜远志会心一笑。
哗啦啦声中,酒杯再次被斟满。
“第三杯第三杯敬友